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与经济运行方式的不断融合,数字经济已被视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在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发展战略中占据重要位置,数字经济规模测算研究是当前国内外统计机构与研究学者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系统梳理信息经济、互联网经济、数字经济演变历程的基础上,提炼数字经济的内涵与形成要素,构建数字经济规模核算框架,界定数字经济核算范围,确定数字经济产品,筛选数字经济产业,对2007—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与总产出等指标进行测算,并将测算结果与美国和澳大利亚进行比较。测算结果表明: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53028.85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46%;数字经济总产出147574.05亿元,占国内总产出的6.53%。基于国际比较的视角,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约为美国的58.12%;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低于美国0.44个百分点;2016年,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约为美国的52.77%,占GDP比重低于美国0.77个百分点,略高于澳大利亚0.03个百分点。近年来,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年均实际增长率明显高于美国和澳大利亚。2008—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年均实际增长率达14.43%,明显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实际增长率8.27%,数字经济推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明显。本文深化了数字经济规模核算框架研究,系统监测了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规模与结构,为进一步完善中国数字经济统计核算体系和提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措施提供参考依据。——转发至中国工业经济网 |